為了準備書會展覽的書法作品,把自己想寫的內容反覆書寫是必經的過程。但最近還要準備資格考及應付其他零碎的事宜,無法撥出太多時間在書法上,原本每一幅為參展用的作品少說也要反覆寫個十幾二十通以上,再由老師挑出最好的作品。但目前統計下來,每一幅書寫的次數這幾週加起來總共也只有大約十幾次,目前也只能如此。基本上從臨帖到自運,就是一段艱苦的轉換過程,不過我很早就體認到要寫出自己的風格,臨書的過程中「遺貌取神」是一種取巧的方法。所以我往往抄捷徑地跳過「入帖」求極像原作的工夫,以自己的美感領會及筆法領悟來掌握原作的精神氣韻,然後出之以自己的融會貫通,再用自己的筆法結體寫出自己的風格。此法優點是可以在基礎功夫有一定水準後就能自運創作,所以我可以在掌握楷書的微薄基礎後近一步挑戰宋代行書蘇、黃、米諸家,再同時學習草書千字文,進而臨摹明代著名書家如張瑞圖、祝枝山、王鐸、傅山的行草作品。隸書從禮器下手而石門,偶爾玩玩何紹基。篆書從楊沂孫入手再跳到吳昌碩。這雖說是捷徑,但也需七八年以上的工夫。這樣消化吸納的過程後,我可以分辨諸家的運筆及結體特色,但貪多務雜的缺點,臨帖有那麼一點味道,但卻始終做不到背臨原跡,這是因為個別書家所下的功力不夠。還好加上從學字一開始就懸腕的苦功,放膽去寫,寫出來的字也具有靈動自然的特質。缺點就是有些古人的結體間架及章法呼應變化的細膩處沒有掌握到,因此在結構的沉穩上比不上楷書基礎功扎實的學書者,常常被老師挑出個別字體結構不合理之處。我也自知這種六經注我的學習方式的弊病,體認到基礎功不可偏廢,所以在自運求自我展現之餘,也督促自己返回楷書或行草書的基本經典再作錘鍊。
目前學書又有獎賽體與古人體的不同,我比較懶於參加比賽,對於獎賽體刻意迎合評審趣味的做法不感興趣,骨子裡還是古代文人書法自娛自樂的性格。耽溺於獎賽體所形成的「習氣」正是我追求「功夫在書外」的理念所極力避免的。雖然參展作品以四條幅呈現,但我最欣賞的還是古人長卷捲軸自在舒捲的書寫觀賞趣味,可惜此風在目前的展覽場所已漸絕跡。
最近偶然翻到自己幾年前的作品,兩相比較,看起來應該有些微的進步。雖然精神氣韻上差距不大,但結體較為嚴謹,筆力也有不同。說到筆力,雖是書家較少重視的部份,但我從習字開始就懸腕練習,無論大字小字,偶爾又畫畫線條消耗些廢紙,對於鍛鍊筆力的基本功倒不曾荒廢。往往寫完後渾身發熱,在冬天尤其有禦寒之用。寫久了雖然結構不完美,字形章法也不討喜,但也有倒吃甘蔗漸入佳境之感。說到筆力,並不是寫字時刻意用力書寫就顯得有力,這是訓練全身送力到筆尖的過程,是永無止境的訓練,錘鍊功深的書家往往顯得自然勁挺,但一般欣賞者最先重視的不是筆力,而是字形之美醜,章法行氣之變化,這反而是我較弱之處。但是像莊老師的小字,其筆力之矯健,不因其自然風韻之字體而有所弱化。此非數十年以上的錘鍊功夫無以致之。我學書雖也十幾年,但也有許多荒廢或不用心的地方,幸遇名師指點,這兩年下來逐漸領會到些微的進境,但還有許多自我提升的瓶頸考驗尚待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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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很難得在古典音樂版讀到書法創作的論述,非常欣喜。
關於"自我風格"追求一事,我的體驗以為自我風格不是追求來的,而是日積月累無形中鍛鍊成的。某次在上庠講堂上,學生問到"如何寫出自己的風格?"我說"十年後再問我吧!"
風格的鍛鍊,就好比你同時學習空手道、柔道、跆拳道、拳擊,真正打架的時候是不講招式的,而是把你平時所學融合在一起,把對方打倒為目標。
寫字的前十年,我主張不要追求所謂自我風格。臨帖務必追求形神兼備。錯誤的方法,寫一次錯一次,寫三百次錯三百次。讀帖好比讀譜,音樂家排練一小時,讀譜的時間應該是十小時。所以,寫字不能衝動,用眼睛寫字比用手寫字來得重要。
不審版主大人以為如何?
這是我規劃的網站,請指教
http://www.hosfoundation.com/
感謝熱情網友的回應。
回覆刪除這個問題還有很多細緻的地方可以討論。
日後有空我會慢慢詳述自己的體會。
基本上我相當同意風格是日積月累無形中鍛鍊而成的。
但是我也同意臨帖與自運雙軌進行。當然這不適合初學者。
初學者首重方法,方法錯誤觀念錯誤,可能永遠踏不出自運這一步。但我此處所論適合於已有數年基礎的學書者。所以關於自我風格之追求,乃是體現在臨帖諸家的抉擇之差別上--選定何家入手便會決定影響個人書風的基本因素,以及在每次臨摹中藉原帖激發自我性情筆法墨意的效用上,透過原跡以形寫神除了掌握原跡的筆法精義外,總有無法完全切合原跡之處,這不像原跡之處即是自我面貌之所在。故即使臨摹九成九以上近原跡,其不似之處正可以培養自我精神面貌之所在,故每次臨摹不以完全逼肖原帖為追求重心,實則這是不近情理之要求。但若不似原帖九成以上又無法掌握其精義,故似與不似間,實大有學問在。所以自我風格之形成,正在每次每通臨帖之肖與不肖處日積月累融貫出暗合古人又無形中有我之性情所在。花十餘年時間僅精通一體,就算逼肖原作,也被視為某一古體之附庸,無法讓人見字而知人。要達致自我風格之形成,也非一朝一夕蹴幾可成。如何在有法與超越法的束縛之間協調,是所有創作者的大問題。此為余目前的淺見,細緻處當待日後補充。謝謝版友的寶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