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多前,曾於網誌探索過愛爾蘭作曲家Sir Charles Villiers Stanford(1852-1924)的數首協奏曲,然而,當時的探索仍有遺珠,尤其是這張小提琴協奏曲,曾經或有所感,但未集中心力付諸書寫。也不知歲月遷延多久,再次聆聽Stanford,已然是多年之後,然而當初探尋所激起的火花,依然餘溫不息。
既以小提琴為曲目要角,則Stanford與小提琴大師姚阿幸(Joachim,1831-1907)深厚的情誼,遂成為隱藏在樂曲背後的人情遷繫。這還得從Stanford的老師Richard Michael Levey(O'Shaughnessy ,1811-1899)談起。他從1852年開始,於都柏林組織一個古典四重奏團體,並進行音樂會活動,直到1871年間不定期演出。在最後的三年期間,由小提琴大師姚阿幸帶領此團體。1860年,Stanford由於拉得一手好琴,被引介至姚阿幸面前表演,但還不到十歲的小小演奏家,在享譽全歐的大師面前怯場啼哭,此事遂不了了之。但當Stanford之音樂涵養隨著年齡增長而日益成熟,且姚氏又有不定期拜訪都柏林的需求,在多次親近下Stanford亦深受影響。同時,Joachim也對這位才華傑出的後輩,甚為關心。Stanford能於1874到1876年間到德國深造,Joachim的推薦與促成是其主因。且姚氏不滿萊比錫的Carl Reinecke(1824-1910)對Stanford之教導,堅持讓Stanford改至柏林與Friedrich Kiel(1821-1885)學習。1877年,劍橋大學頒授布拉姆斯與姚阿幸榮譽博士,布拉姆斯並未前往。姚阿幸與Stanford則參與1877年3月8日舉行之音樂會,曲目包含貝多芬小提琴協奏曲、巴哈小提琴曲、布拉姆斯命運之歌、第一號交響曲(此次為英國的首演)以及姚阿幸為此音樂會所譜寫的樂曲等。此後,兩人的友誼日篤,直到姚氏過世前,皆有通信往來。1889年元月,Stanford能於柏林舉行全場演出己作的音樂會,也要拜Joachim與畢羅(Hans von Bülow ,1830-1894)之支持。這場音樂會大獲成功,Stanford在籌備音樂會之曲目時,在前一年便有構思一首小提琴與樂團的組曲,題獻給姚阿幸之想,兩人通信往來後敲定,由姚氏於該場音樂會中演出,Stanford並將樂譜寄給姚阿幸參考指正。此次首演後,Joachim還於1889年二、三月、1892年三月於不同音樂活動中演出此曲,成為Stanford與Joachim交誼之見證。
此首組曲,曲風雖具浪漫精神,但樂章之構思、安排卻取自巴洛克舞曲,而有新舊融合之面貌。此曲一方面能展現Joachim深受巴哈以降小提琴傳統之古典影響(姚氏在音樂會中喜歡拉奏巴哈無伴奏),同時又能展現浪漫時代以後小提琴精湛超絕的技巧。整曲的高潮於第五章展現,其餘的樂章則以典雅抒情和細緻吟詠取勝,曲風從第四樂章後開始轉變,營造更具張力的氣息,匯聚於最後一章,則是動態動勢十足的舞曲韻律,可讓小提琴家淋漓展技,暢快揮灑。
Stanford於1899年十到十一月間譜寫小提琴協奏曲,題贈給他的同事,西班牙小提琴家Enrique Fernández Arbós(1863-1939,他是西班牙著名的小提琴家和指揮,其小提琴分別與Jesús Monasterio、Vieuxtemps、Joachim學過,並曾帶領過柏林愛樂。1894年以後擔任倫敦皇家音樂學院小提琴教席。他對Casals有所影響)。身為指揮,Stanford指揮過浪漫時期許多重要的小提琴協奏曲,如史博、孟德爾頌、布魯赫、布拉姆斯、聖桑、姚阿幸、Vieuxtemps、Alexander Mackenzie(1847-1935)等,這些前輩或同代作曲家的影響以及浪漫精神,早已浸潤於Stanford的血脈中。此曲於1901年三月在作曲家的指揮下由Arbós進行首演,1904年十月由小提琴巨匠克萊斯勒演出,第三次演出則是由美國小提琴家Achille Rivarde(1865-1940,他是Wieniawski和Sarasate的學生)擔綱。Stanford過世前於1918年七月最後一次聽到此曲,是由Margaret Harrison(英國Harrison四姊妹之老么,四姊妹各自精擅小、大提琴,活躍於二十世紀初的英國樂壇)演出。兩首樂曲中,小提琴協奏曲以其細膩抒詠和壯闊情境讓人流連忘返,尤其第一樂章融深厚與綿延抒情於一體,以及第三樂章深具愛爾蘭民歌韻味之律動,最具特色。尤其聽熟第一樂章,便會發現樂章伊始所鋪設埋藏的主題動機,已分別透過弦樂撥奏和小提琴線性歌詠的旋律,如針線裹緒絲般蘊蓄於開端,如不仔細諦聽,很容易忽略。而一旦揣緒緣線,便能體會作曲家樂思展開、交錯變化之機心。因而,此樂章從一開始到1分12秒樂團齊奏之時刻,不斷摸索暗示、蘊蓄力量,終至氣勢浩大地展開,如流水沖破堤防而能鋪展流衍於平原沃野,蔚成一勁建開朗之動勢,如果跟隨音樂行止,心境也能因而朗暢提升。此處的開展,尤其在六七分鐘之間的重現(由5分52秒之撥奏預示),是最精彩而讓人一再留連不捨的壯闊伸展。而在此齊奏後,則進入一段小提琴綿長吟詠、纏綿悱惻的抒情刻寫,或稍嫌叨叨絮絮了些,但仔細感受小提琴流轉自在、恣意揮灑,無疑是既抒情又能觸動人心的。此曲基本上便是由此兩種相互映照的特質交錯延展而成。雖無孟德爾頌、布魯赫、布拉姆斯小提琴協奏曲更為簡潔精練的主題魅力,然而Stanford開展了浪漫時代小提琴協奏曲內向掘深(又能兼顧外在張力的氛圍)的一面(更接近布氏協奏曲之精神意趣),其音樂實有值得細細品賞之必要,在英國作曲家之中,並不會比艾爾加秋意蕭瑟之作更為遜色。可惜Stanford過世後,此曲便湮滅不彰。
第二樂章的綿長歌詠,也是Stanford協奏曲中最幽深而細膩的樂章,但作為慢板樂章,稍嫌冗長而不夠精煉,不過其中段幽邃深沉之境所蘊含的張力,及後半孤絕感揮之不去的冷寂,都讓此樂章非初聽一兩次便可牢籠收編。第三樂章之活力和民謠律動,以跳躍愉悅的Gaelic歌調變幻色澤、輪旋律動,提琴音色躍動如珠玉般燦動,但又維持某種節制從容,服膺於樂曲所蘊蓄的抒情性,而不是粗豪粗俗地展技,不求感官炫目的耀眼,卻自有絕技香自苦寒來的內在清剛之力量。這也是Stanford音樂之特質所在,這是浪漫時代最精醇精粹的美好,始終不流於自怨自艾或自我張揚的浮誇,始終真誠地面對著人性內在,堅持某些準則,以及對美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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